黛妃书屋 - 耽美小说 - 给豪门傻子当老婆的日子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31

分卷阅读31

    

果,所以会有很多人都要买,我一共抓了四只,卖了总共六百多块钱,不过这只这么大,舍不得卖。”



    

  莫宁宸被他镇住了,眼里难得地冒出了崇拜的光彩。



    

  朝恒说:“其实最值钱的是眼镜蛇,听说都卖到了五千块,放学回家的时候,看到了一只,特别粗,特别大。”他圈起手指,比了一下粗度,还有长度,“那时候想抓,没有工具,连块石头都没有,特别可惜。”



    

  林愿皱起了眉,他说得风轻云淡,难道不知道眼镜蛇的危险吗?



    

  他这么想着,也就问了出来,朝恒挠了挠头,笑了起来,“我知道,人只要被眼镜蛇咬上一口,就会死,我都知道啊,所以我没有去抓它,主要是没有工具,而且为五千块就把命搭上很不值的。”



    

  莫宁宸崇拜地看着他,呐呐地说:“你好厉害啊。”



    

  朝恒不好意思地说:“嗨,这不算什么。”



    

  顿了顿,大方地挥手,对莫宁宸说:“既然你当了我哥哥,我的东西就是你的啦,你看看你喜欢哪个,尽管拿走吧。”



    

  莫宁宸眼睛一亮,还真的要去拿一个,林愿注意到他的手要往放着蜘蛛的玻璃瓶拿,一个机灵,伸手握住了他的手,“不行!”



    

  莫宁宸一愣,“怎么了?”



    

  林愿说:“我怕虫子!我怕!”他盯着莫宁宸。



    

  不要一有兄弟,就把他这个老婆忘到了九霄云外啊!



    

  意图半大弟弟和老婆睡一个房间什么鬼,往夫妻俩小卧室里拿丑陋恐怖的虫子又是什么鬼。



    

  林愿虽然不会吃醋,但还是感觉到了微妙的不悦,就好像属于自己的东西,被别人抢走了一样。



    

  莫宁宸还没说话,朝恒就“啊”了一声,说:“jiejie是女孩子,要不然你想看的时候,就到我这里来吧?”



    

  朝恒其实不大能对莫宁宸喊出“哥哥”这两个字,莫宁宸除了比他高大,怎么看,都比他要幼稚,朝恒总有一种和小弟弟说话的感觉。



    

  莫宁宸挠了挠脸,瞅了一眼林愿,嘟囔道:“好吧。”



    

  林愿稍稍满意了些,又对朝恒说:“虫子脏,你注意,别玩它们。”



    

  朝恒咧嘴笑:“我知道!五毒嘛,没事,我不玩它们,我就是拿出去换钱。”



    

  不知道想到了什么,朝恒朝莫宁宸看去,说:“哥哥,那个锹甲,你还在吗?”



    

  莫宁宸说:“在呢!在我房间,我把它放在抽屉里了!”



    

  林愿:“……什么时候放的?”



    

  莫宁宸悄悄看了他一眼,小声说:“你不在的时候放的。”



    

  林愿:“……”



    

  朝恒说:“那个长得很大,所以也挺值钱的,能卖到一百块哦,如果去贵族学校卖给那里的学生,能多卖几百块呢。”



    

  莫宁宸给他鼓掌,已经成为了他的小迷弟,“你好厉害哦。”



    

  朝恒谦虚地摆手,“没什么,不过现在环境不太好,锹甲都不怎么能找到了。”



    

  莫宁宸赶紧说:“我会好好养它的!”



    

  顿了一下,又露出了蠢蠢欲动的表情,问:“它会生小孩吗?”



    

  朝恒露出了迟疑的表情,“那可能要再抓一只配种?——说起来,它是公的母的都不清楚诶。”



    

  莫宁宸露出了失望的表情。



    

  ……



    

  从朝恒卧室里出来,莫宁宸对林愿说:“朝恒是不是很厉害?”



    

  林愿面无表情地说:“厉害。”



    

  莫宁宸今天对他的怠慢,叫林愿记在了心里。



    

  难道,相比老婆,兄弟更能走进莫宁宸的心吗?



    

  是这样吗?



    

  林愿感到了迷茫。



    

  以后,他难道要和朝恒争宠吗?



    

  作者有话要说:  还有一章……太晚了,我早起爬起来写吧…就…别等了叭,我明天想v的,结果编辑不在,那我就偷个懒叭。感谢为我投出霸王票或灌溉营养液的小天使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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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常感谢大家对我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第21章 jiejie



    

  争宠是不可能争宠的,一辈子都不可能的。



    

  相反,有朝恒陪这小子,他不就可以放松了吗!



    

  林愿想通后,马上就放松了下来,至于心里那么一点不舒服吧,也就可以忽略不计了。



    

  这天早上,莫宁宸吃完午饭就和朝恒出去了,也不知道去哪儿了,林愿也懒得管,回到卧室里悄悄脱掉了胸前的玩意儿,穿了一件t恤,又扒拉了一条莫宁宸的大裤衩穿上,瞬间舒服了许多。



    

  原主这具身体的身材原本是有些消瘦的,不过经过这些日子好吃好喝的供养着,已经胖了许多,手臂还是上身都长了些rou,不至于衣服一脱,那玩意儿一摘,就露出有些扎眼的两排排骨来。



    

  说到硅胶……说实话,这大热天的,天天戴着这玩意儿,也是很折磨人的,这也是为什么林愿不大愿意出门的缘故,莫宁宸压根不知道自己身上的问题,也自然不知道他比一般人还怕热,只要出一次门,胸前这沉甸甸的东西就会被浸湿了彻底,到现在,已经不太能用了。



    

  一天两天穿穿裙子,戴戴假胸,女装一波,倒还新鲜,也不觉得有什么,只是天天要这么搞,林愿有点不耐烦了。



    

  他就是个男孩子啊,一天到晚女装像什么样子啊。



    

  林愿兀自埋怨着,却没有马上去解决这个困境,排在他面前第一位的困难,也不是女装的困扰。



    

  林愿短暂地享受了一下重新做男人的感觉,在莫宁宸回来之前,重新换回了自己的衣服。



    

  不过,他这次没有穿裙子,而是穿了一件短袖,再加一条宽松一些的及膝短裤。



    

  莫宁宸回来的时候,满身都是汗,衣服上都是泥点子,还在走廊没进屋呢,就开始脱衣服,大声喊林愿的小名,“圆圆!我回来了!”



    

  林愿扭头一看,就看见这小子正在脱最后一道屏障,地上落满了他的衣服,他默默地垂下眼,看见莫宁宸那晃荡的吉尔,不由得无语,这家伙,本事倒是不小。



    

  莫宁宸踢掉了裤子,大摇大摆地走到了浴室门口,扭头对林愿说:“帮我拿一条裤子,我要洗澡。”



    

  林愿随口问:“你去干嘛了?”



    

  莫宁宸说:“我去找虫子,可以喂给蜘蛛吃。”



    

  林愿:“……”



    

  昨天知道这小子把锹甲养在了抽屉,他逼着他拿走,这小子可怜巴巴地望了他好一会儿,想让他松口,可是林愿自小就不大爱这些虫子,有些洁癖,总觉得都是细菌和病毒,所以一点都没有心软,还是要求他拿掉。



    

  毕竟卧室是睡觉的地方啊,不是养这些玩意儿的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