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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长辈?席默琛皱着眉头想了想,就是纪云熙的母亲么?这就是说,沈千星这几年全是是自己摸索过来的?怪不得一直藏着掖着,谁都不告诉。 不过她被设计部邀请参加设计师大赛,已经说明了她是个有天赋的人。 跟席宣廷聊了几句,席默琛把电话挂了,然后就看到陈恕的消息。 ——你老婆在我这儿。 席默琛问了下情况,带上东西赶过去。抵达望江阁的时候,天色暗了下来。陈恕找了个借口,早已离开包厢。席默琛推开虚掩的门进去,看见沈千星抱着双腿坐在沙发上,显然有点累了,正在打瞌睡。 晚风从窗外吹进来,虽然开春了,但还是有些凉意。席默琛脱下外套,轻轻披在她肩膀,目光自然落在她脱了鞋的脚。 他动作很小心,没惊动她,人还打着盹。 席默琛见她昏昏欲睡的样子还挺好笑,再一看地上的鞋,又皱眉。 她在席家生活习惯了,出门几乎只有高跟鞋。但这个人其实是容易脚疼的。听底下人说她这几天一直在外面跑,估计早累了。 席默琛在沙发前单膝跪下,把手边的盒子打开,取了只鞋子出来,再小心托起她一只脚,准备穿上去。 就在这时,沈千星打了个激灵,左脚猛地一踹,踢中个温温热热的柔软东西,好像还有点湿。她吓了一跳,下一秒就感觉脚踝被人用力抓住,定睛一看,面容俊美的男人正蹲在沙发前,面无表情地看着她。 沈千星:“你……”吓不吓人! 然而男人眼里的愤怒和寒意不加掩饰,她下意识止住了话头。 ……糟,好像踢他脸上了。 作者有话要说: 夏先生:小老弟,很嚣张啊 ☆、二十七颗星星 入夜的望江阁如一盏在江边摇曳的灯笼, 内部环境很雅致,平日接待的都是颇有身份地位的客人。陈恕开的包厢名“水天一色”, 因有女眷, 要求格外安静不能被打扰。沈千星坐在窗边的时候,几乎只能听见从远处吹来的江风和轮船的声音, 都市的喧嚣吵闹被降低至近乎于无。 她要等陈恕的助理把车加好油开过来, 时间久了就有些犯困,没注意有人进来。这会儿,她的一只脚被席默琛握住, 她则充满提防地抓紧身下的沙发,两人之间呈现出谜一样的对峙, 场面十分尴尬。 女孩脚踝纤细白皙, 被席默琛骨节分明的大手握住, 玉足仅有19厘米,比男人一只手掌还要小。 那张鼻高目深的精致混血脸从她的脚丫子后面露出来, 灯光有些暗, 那张脸介于光和影之间, 眉眼深邃, 轮廓生动且立体,而沈千星的脚又白又嫩,皮肤近乎透明,这样一对比,她才知道为什么有些男人的长相会被形容成浓颜。 ……倒不是第一次知道他长得容易让女人心动,但以往他给自己这种很欲的感觉, 是当他从头顶上方俯视自己的时候,那时的他往往额发微湿,结实的胸膛上沁着薄汗,脸上不大有表情,只有那双微蓝的眼眸涌动着和平日克制冷漠完全不同的情/欲。他喜欢正面,喜欢开着灯看她,将她身体每一个细小的反应纳入眼底。 她很羞怯,经常不敢睁眼看,男人经常会因为她的隐忍变得凶狠,直到逼得她在自己面前无力做任何掩饰,彻底放开自我。这大概是男人征服欲的一种表现,但这个人平时话就少,即便沉沦于身体欢愉,那张扑克脸也始终留有一丝冷静,既动情又克制,反而有别样的魅力。 沈千星多少听说过,外面有无数女人喜欢他这样的男色。 不知道他这张脸值多少钱,反正她是狠狠踹了上去,在鞋子里闷一天的脚丫子直接怼上那两片性感又带点湿润的嘴唇。 啪! 两个人都惊了。 沈千星怕痒,即便是亲热的时候也最怕男人吻自己的脚,现在只觉得那一块皮肤痒得不行,全身都跟着起鸡皮疙瘩了。 要命的是,男人确实有被冒犯到,此刻正处于发火的边缘,看着她的眼神明显有点愠怒。 沈千星下意识的反应把脚抽回来,试了下,扯不动。 再试一下,再用力。 结果,男人的手跟铁钳子似的,一点没有要放开的意思。 “你……你松手啊……”沈千星苦着脸,分手归分手,用脚踹他脸还是太那个了,她有点尴尬。 席默琛还是没什么反应。 沈千星有些畏惧地抬头,和那双微蓝的眼睛对视,她显然是心虚了,视线闪烁游移,像只紧张兮兮的兔子。 席默琛注视了她一会儿,心里那点火气慢慢降下去。他伸出另一只手,用大拇指抹去了嘴角的那股异样感。 沈千星见他这个动作,脑子一抽,说:“我脚不臭的……” “……” 沈千星说完也觉得脸红,避开他的视线,试图挣脱他的钳制,脚指头蜷缩着,憋着劲。 席默琛调整了下情绪,声音低沉:“别动。” 他维持着那个单膝跪地的姿势,继续把手里的鞋子套上她那只不安分的脚。沈千星这才发现他手里一直拿着一只小皮鞋,是平跟的,款式不算出众但很别致,是没见过的款。 席默琛给她穿上一只以后,又去抓她另一只脚,从盒子里取出第二只鞋。沈千星有些窘迫地看着他,忍不住问:“你要干什么?” 席默琛帮她把两只鞋穿好,终于松手,并未起身,只是抬头看着她,说:“试一下。” 沈千星默默地站起来,在沙发边走了两步。她连续在外面跑了几天,身体的疲乏积累到今天,脚底已经很痛了,这会儿换上平跟的鞋子,终于不再有那种锥心疼的感觉。 席默琛:“过来。” 沈千星下意识向他走过去,男人跪在地上,一手扶住她的小腿,一手隔着皮鞋捏了捏她的脚,慢斯条理地问了几个问题:“大小合适?跟不跟脚?材质会不会太硬?” 沈千星只看到他头顶的亚麻色卷发,这个比自己足足高一个头的大男人蹲在地上,耐心为她调整鞋子样式,这个好场景还是多年前光顾席澜门店的时候发生过一次。 沈千星抿了抿唇,忍不住问:“为什么给我做鞋子?” “你需要一双平跟的鞋。”席默琛头也不抬。 “我不要。”沈千星顿了顿,低声说,“我太矮了,我有高跟鞋就够了,你不要白费力气。” 席默琛笑了笑,语气莫名带着嘲讽:“就你这种穿着高跟鞋还喜欢在马路上乱跑的女人,迟早把脚折断。” 沈千星愣了一下,然后板起脸。 她退回到沙发坐下,动作粗鲁地踢掉脚上那双平跟,换上自己原来的高跟鞋。席默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