黛妃书屋 - 耽美小说 - 代嫁有风险,二次需谨慎在线阅读 - 分卷阅读132

分卷阅读132

    石子落入水天一色的镜湖,漾开一圈涟漪。

    这猴子,都老夫老妻了,怎么还跟毛头小子一样?

    于是他纵身一跳,整个人嗖的圈在方羿身上,“哈哈哈哈哈原来是因为这个啊!吓死我了你!”

    方羿因为这个冲击往后退了一步,随后用手搂住这松鼠般贴上来的人,两人才没有倒地,“如何吓到你了?”

    “我以为你生气了!一路上都不说话原来是在隐忍啊哈哈哈我就说嘛咱们猴哥不会这么小气的咱俩谁跟谁啊哈哈哈哈哈——”

    他两腿环在方羿的腰上,直起背来就高出他一大截,这视角他还没体会过,于是激动地揉着方羿的耳朵不撒手,嘴里一直不停地欢呼。

    直到后来说累了,口若悬河的人慢慢停下,偌大的屋子一下子悄然无声。

    两人静静相望,烛光多情,水到渠成地又促成了一个长吻。

    所以,谁像毛头小子来着?

    作者有话要说:

    两腿环腰?小夜叉,我劝你别试探你猴哥的底线!

    第97章 二婚(一)

    大事了成之后, 人心总是很惬意。

    不用再担心摩耶会突然攻打过来, 也不用担心火攻之时被天降大雨熄灭。无忧无虑之下, 方羿扎扎实实睡了个好觉。

    次日早晨,习惯早起的安戈在被窝里醒来,身侧的方羿还在沉睡。

    这人, 昨晚沐浴之后便一直喘着粗气,似乎有什么东西要从身体里蹦出来一样,虽然已经竭力压制了, 但安戈还是听得很真切。

    问他怎么了也顾左右言其它,还非要去门外吹冷风,说什么吹一吹就冷静了。

    其实安戈都懂,说来说去, 不就男人之间的那点事儿么。这有什么的?两个人现在已经心意相通, 若方羿真的化身禽/兽,要将他彻底吃干抹净,他也是乐享其中的。毕竟每回跟方羿亲热,虽然都只停留在亲吻这一步,他还是觉得很是舒服的,就跟泡在柔波荡漾的温水里一般。

    故而, 两人若真要进一步, 也不是什么坏事。

    干嘛要忍呢?

    对此,安戈和小安戈都很是不解。

    “对你, 怎么也得认真些。”

    在安戈睡着之后,方羿终于带着冷气进屋, 他瞧着床上那张不谙世事的面孔,柔声叹道。

    周公之礼,本就是神圣的。何况对象还是这个他捧在心尖上百般呵护之人?

    故而,如何能在蛮疆地界的小屋中仓促行事?

    不过他的这些思量都一个人埋在心中,安戈还未探知分毫。

    现在晨光熹微,青白的光束从窗户透进来,在地上烙了一个接一个的小圆点。

    也让方羿熟睡的容颜,在微光中逐渐清晰。

    安戈爱死方羿的脸了。

    这样俊朗的容貌,就像用小刀一片一片削出来的一样。他不像封若书那般用工笔描绘的细腻,也不似霍邦那般用斧头劈砍的粗犷,只轮廓分明,线条流畅。尤其是这一双剑眉,总让他带着不怒自威的寒气。千军万马之中,无人敢能近身。

    放在半年前,安戈如何也想不到他会跟方羿发生这么一段感情。他会想着怎么才能吵赢这一架,怎么才能让这个不可一世地人气得说不出话,怎么才能逃离那个鸟不拉屎的如同地狱一般的永定侯府。

    时间过得这么快,他现在居然会含情脉脉地盯着这人的睡颜,贪恋身侧的温度。

    这次攻打三山城,方羿担心他的安危,便叫他在营帐里待着。但他觉着不行,方羿在前头冲锋陷阵,就算他小夜叉现在的武功还不高,杀不了几个人,但也合该去帮他一把。于是他跟着萨伦曼,靠他周身最厉害的这张嘴,说动了原本效忠摩耶的蛮疆军。

    这猴子,估计还不知道呢吧?

    嘻嘻,要挑个什么时候告诉他呢?

    小夜叉美滋滋地想,到时候,肯定要讨一个亲吻。

    不,十个!

    他没想到,第二天萨伦曼就跑去方羿那儿告了小状,害他邀功的话还没出口,便挨了一顿训。什么“以后不准一个人冒险”啦,“你万一出事怎么办”啦,“要是想随军跟我说为何找外人”啦,最后,还是多亏他一记回魂之吻,才让这猴子闭了嘴。

    唉,养个媳妇真是麻烦,还要照顾他的小脾气!

    安戈恃宠而骄地想。

    大军定在三日后班师回朝,彼时,在这场仗立过大功的将士都会跟着方羿一同回去述职。

    只是,霍邦的归期得滞后一段时间。

    他本就驻守在边疆,离漠阳有五六日的路程,这次出来打了半年的仗,旧城的兵将有些浮躁了,经常出一些小面积的动乱。

    他不放心,打算回去看看再去华泱。

    离开的那日,方羿和封若书亲自出城相送。

    容国的文武之首都来送他,霍邦很是受宠若惊。他说,我就一个大老粗没见过这么大阵仗,方羿点点头,说了几句离别的话,送他一面护心镜作念想,拉着马回城了。

    “霍先锋还是太谦逊了。”

    方羿走了,自然只有封若书一人相送。他今日没有穿战场上的劲装,一身白底挑染墨竹的衣袍,袖口的边缘也是素淡的颜色,仔细才能看见上面的竹叶纹路。腰封较寻常的宽一些,近乎一个成年人手掌的长度,将腰部的线条勾勒得很贴合。再加上浅淡的铅灰色及地披风,擦除了他身上最后一丝烟火气,清雅皎皎,宛若云上轻风。

    “你,极少穿这样素白的颜色。”

    霍邦挪不开眼睛。

    封若书浅浅一笑,道:“这是往前师兄送的,他独爱素白,是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他嘴里的师兄,指的是云舒君。

    “世间最衬这颜色的男子”?

    怎么会?

    霍邦不以为然地看着他,以及在披肩的绒毛中若隐若现的笑。封若书的唇色很浅,但被雪白的颜色一衬,又显得红润了一些。

    他觉着,封若书大概是穿什么颜色都好看的人。不论是从前的蓝,还是现在的白。

    “国师为何喜欢水蓝?”

    封若书的思绪飘到远处,道:“从前年少,跟着师傅去了一趟珩域,那地方山水相间,美得恍若仙境。我无意中瞧见了一方蓝湖,远远看着水天一色,只觉得天幕垂了地,魂魄也要跟着去了。”

    “后来呢?”

    “后来,我捧起湖水一瞧,发现那水并没有颜色,只是天空湛蓝,水便也湛蓝了。师傅说,这是自然之境的戏法,也是眼睛的戏法。都说眼见为实,但有时眼睛看到的也并非是真的,需要亲手剥开最后一片幕布,方可见真实。”

    这话让霍邦思忖了好一会儿,才道:“军师的师傅,定是一位高人。”

    “嗯。”封若书点头,“他是身在尘世,又看破尘世之人,我和师兄都很敬仰他。”

    霍邦道:“所以,那之后,军师便钟爱水蓝的颜色?”

    封若书道:“不错。”

    霍邦问:“那今日,军师为何要穿白色?”

    封若书垂眸,道:“为了它。”

    “它?”

    封若书浅笑着掀开披风,亮出怀里的小毛团,那东西雪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