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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你们大伯对第一个老婆可真是痴情得没话说,郁龄是你们这一辈第一个出生的,你们大伯就直接给她取名郁龄,这郁就是郁敏敏的郁,郁敏敏是郁龄mama的名字。” 白沙沙一脸羡慕地道:“大哥对郁敏敏确实痴心,只可惜郁敏敏死得早,当然要不是她当时救了大哥,大哥也不会将她记到现在,原本他们就在感情最浓时被拆散了,后来郁敏敏又为了救大哥死去,男人哪里不惦记着?郁敏敏死后的第五年,你们大伯差不多已经撑控了江氏,接着就直接逼你们爷爷将家里孩子的名字都改了,怀字辈改成了郁字辈。” “啊?!”江郁彤姐弟俩眼睛都瞪凸了,没想到以前改名还有这样的内幕。 以前他们就觉得这大伯挺厉害的,就是私底下好像有点儿那啥,常常将爷爷气得暴跳如雷,奶奶也拿他没辙,好像几乎没人能管得了他。 而且他长得好,还是江氏的掌权者,标准的黄金单身汉,霸道总裁的典型,不知道多少女人被他身上的光环迷得不要不要的,都想嫁给他,压根儿不介意他还有过两次婚姻,甚至连老夫人也弄过几次相亲宴,结果自然是江家两老被他气得半死,相亲宴成了结仇宴。 “不、不可能吧?”江郁华结结巴巴地道。 “怎么不可能了?当时老爷子都被他气得进医院,但是他就是不松口,一定要改成郁字辈,还威胁说如果不改,以后他就将江氏打包给郁龄作嫁妆,让江氏改成郁氏。”白沙沙继续羡慕地道,这当老公和当人爸爸的,简直是没话说。 当然,这是对郁敏敏和江郁龄而言,赵馨梨和江郁漪就悲催了。 “不可能!”江郁彤纠结地开口道,“大伯就算再任性,也不能自己作主将江氏送人就送人,江氏里还有其他的江家人呢。”江氏虽然是江禹城管着,可也有很多股东呢,哪里是他一家之言。 谁知江禹河却嗤笑一声,“你现在才知道他任性?真惹毛了他,他就能将江氏折腾得四分五裂,让世界上没有江氏。你以为他舍不得江氏么?他完全舍得!他就是个狠的,所以老爷子这些年再气他,也不敢像二十多年前那样将他逼得狠了。” 江郁彤姐弟俩到底还是太嫩了,看事情没有父母的透,几乎不敢相信这是真的,觉得对那位英明神武的大伯幻灭了。 第91章 刘伯推门进来,书房的门打开时,江禹城恰好听到楼下吵吵闹闹的声音,眉头皱了下。 “下面在吵什么?”江禹城丢下手中的笔,一脸不高兴。 这位大少爷工作时是经不得吵的,对这点要求非常高,否则会克制不住脾气,生起气来可让人够呛,根本不敢惹他。 刘伯端着茶进来,放到桌上,简单地将先前的事情说了。 他只陈述事情,其他的一概不说,没有带个人的偏见,但江禹城却笑了出来,嗤道:“就算是郁龄叫狗去咬的又怎么样?我的郁龄是个好孩子,最是不喜生事的人,酱油瓶倒了也不会扶,哪里会主动去生事?” 所以一定是有人惹着了她,才会让她出手。 当然,江禹城更倾向于这是奚辞干的。 那男人看着一副温润贵公子的模样,给人一种好好先生的感觉,干净明晰,就像个刚出社会的年轻人,没有什么心机坏心眼。可江禹城却觉得,那不过是表相罢了,有些人长得人模狗样的,天生就有一副好皮相,就算干坏事也会让人觉得他不是故意的,奚辞显然就是这样的类型。 他的长相和气质,真是非常有欺骗性。 奚辞的手段他现在还看不出来,但远非表现出来的那般简单,甚至性格可能和温柔单纯之类的不着边。 几次见面,他隐约能感觉到他身上那种隐藏得极深的违和之感,仿佛更多的是一种视生命如无物的冷漠,简直让人怀疑他到底是受什么教育长大的。难道这也是他能成为异闻组成员的理由? 异闻组这个政府部门向来神秘莫测,里面的成员的手段更是难以用科学来形容,指使一只狗行事之类的,想来对他们而言应该是轻而易举的事情。这不是普通人能理解的,甚至所不能控制的。 所以,这也是江禹城不太想认这个女婿的原因。郁龄看着不太好亲近的样子,实则性子太简单了,很容易相信要,要是奚辞存了什么坏心眼,郁龄根本不是他的对手。 他们见过几次面就结婚,虽然是郁龄提出来的,但奚辞答应得也太快了。江禹城压根儿不相信奚辞这样的人会对女儿一见钟情,只怕其中还有什么原因。现在他依然看不清奚辞的底细,可看着他对女儿那种无微不致的照顾,好像又像是爱极了她。 江禹城对奚辞这人保留意见,反正就算他反对这桩婚事,女儿也是不听的,又舍不得让她难过委屈,当爸爸的能如何?只能自己多留点心盯着了。 刘伯听到他的话,都有些无语了,酱油瓶倒了也不扶,只能说这姑娘懒,和她生不生事没关系吧? 还是说她都懒成这样了,怎么会勤快地去生事?有这么判断自己女儿的么? “行了,这事不用理会,也不用特地来告诉我,我忙得很。”江禹城喝了口茶,继续埋头工作。 刘伯见状,不敢打扰他,轻手轻脚地退出去。 刘伯走后,江禹城并没有工作,而是盯着面前的文件发呆,脑子里转着很多事,最后手指轻轻地按在一份文件的签名上,神色有些阴沉不定。 郁龄和奚辞一起坐在飘窗上,时不时地抬脚踩那只哈士奇的狗头。 哈士奇以为她在和自己玩,高兴得越发地将自己的狗头送过去,两条前腿搭到郁龄的大腿上,一个劲儿地去蹭她。 郁龄面上不由得多了几分笑意,没阻止它,等它凑过来时,伸手揉它身上的毛。 奚辞喝了口水,目光淡淡地掠过那只蠢狗,见郁龄面上带笑,问道:“你喜欢它?” “不喜欢!”郁龄回答得很快,“谁会喜欢一只每次见面都要咬我的狗?它被训练得不错,最听主人的话了,主人让它来咬我,它就真的来咬。我当然不客气了,每次都修理它一顿。” 她生性懒散,连自己都懒得照顾自己,何况是养花养宠物什么的,所以对宠物谈不上喜欢,也说不上讨厌,看到了也能伸手摸摸交流下感情。但要是别人专门养只狗来咬她,就算这只狗是无辜的,她也不客气。 所以她也没觉得自己虐待宠物什么的,蠢狗都要咬她了,难道还站着给它咬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