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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得铁青。 第十一章 花魁见闻 上 第十一章花魁见闻 “刚才只是情况紧急,作不得数。”秦闫梗着脖子说罢,率先爬回房里,回头还皱眉对还想争辩的朱顺严肃说,“等会我们就换一家客栈,他们追不上说不定还会回来。” 本还想“说服”他的朱顺闻言撇撇嘴,但思及那帮人确实不好惹,也就应了,还补充说:“房就不要退了吧,这掌柜说不定还真是他们的人呢。” 秦闫思忖着还真有可能,虽然心下不爽,但还是理智地冷淡点头答应了。 于是,两人觑着那帮人走了干净,便从窗户垂了绳子往下爬,落了地,马上往那帮人离开的反方向走,披星戴月寻找下一个住处。 当然,朱顺落地时一眼就发现了正想奔走的母鸡,一把抓住,惹来母鸡一声惨叫。 只可惜母鸡没唤出第二声,朱顺又是随手一弹,它脖子一歪,晕过去了,被夹着带走。 两人好不容易穿过半个城,确定他们不会追来,才敲开一家看起来还算干净的客栈的门。 当晚,由于方才已经占足了便宜,朱顺也就安分了。 一宿无话。 到了第二天,一心赶路的秦闫早早就起来了。 朱顺也是干惯了农活的,自然也是早起的主。 两人收拾收拾就继续出发。 但,白天大城的繁华,又岂是晚上可比,更何况是精头很足的第二天,朱顺似乎一下子被迷住了眼。 任凭秦闫怎么催促,还是我行我素拖着时不时被拖倒在地,滚上几圈,抖头呸土,凄凄惨惨的母鸡,悠闲地走着,时不时还停下来看看。 若被烦多了,他还会冒出句:“我说你这人怎么就这么唠叨呢,我那死去的婆娘还没你啰嗦。”气得秦闫冷漠的面具差点裂开爆炸。 比如现下,朱顺就停住了步伐,转了个弯,往不远处的广场走去。 走在前面的秦闫刚压住自己上扬的怒火,回头准备忍辱负重又催促他时,却发现没了人影。 他走丢了可不要紧,问题在于他的钱都在他身上! 秦闫有时不禁为自己为五斗米折腰感到悲哀。 四周张望了下,细细辨别,终于在广场那方向找到了那已经可以说熟悉的背影。 广场人很多,很拥挤,似乎正在举行什么活动,秦闫单手拨开了好些人,才在人群前面找着了朱顺。 却见朱顺正一脸严肃看着广场中央,目光也不禁随之转去。 此时的广场举办的不是抛绣球,也不是擂台比武,而是……选花魁。 若是一般的妓院选花魁,朱顺也不会那么在意,然着,现下举办的却是城里有名的“若柳乐坊”花魁选。 这乐坊朱顺从没去过,却是听过的,听的不是别人,正是当时镇上有名的乐坊里的小哥儿。据闻这若柳乐坊就是吊着尾巴的那位,也比镇上乐坊挂着头牌的要美,要艳,要勾人。 今日朱顺可算是见识了。 那一个个上台的小哥儿,粉嫩着皮肤,细细的腰肢,笑起来或羞怯,或妖媚,或温柔,让台下那即使没有龙阳之好的人也忍不住吞了吞口水,阴暗地咒骂几句光天化日之下搔首弄姿,不知廉耻,道德沦丧,却又浮想联翩,遐想不已,意yin不绝,恨不得冲上去拖上一个就地正法。 朱顺看着,却忍不住往身边铁青着脸,面部表情不断变幻着似纠结着什么的秦闫看去,心中作着比较。 虽然吧,秦闫没有那么细的腰肢,但皮肤也够滑,虽笑起来,嗯,似乎没见过他笑,但生气起来也别是有一番风味,兼且秦闫还有许多他们没有的优点呢。 比如因着练武,身材精瘦,啃咬起来很有劲道,手也够粗糙,帮他撸的时候贼带劲,还有那双腿夹着他物事时也够紧,湿热刚好,还有那压抑着的呻吟也够销魂…… 第十一章 花魁见闻 中 对於朱顺正掰著手指数他的“优点”毫不知情的秦闫,终於下定决心,强拉著朱顺往外走。 “诶诶?!”朱顺讶异叫著,但见秦闫神情凝重,只好暂时依著他,走出了人群,但一出人群就忍不住抱怨上了,“你怎麽回事?我刚去捏泥人时你不也等了?” 秦闫嘴角抽了抽——那是因为你那蠢母鸡把人家的面人都给啄光了,不得不留下来帮人家重新做些半成品!话说回来,那些面人都不知经过多少层处理了,为什麽这母鸡还会去啄?这是嗅觉异常的怪物鸡吗?! 深呼吸一次,秦闫决定不再纠缠那面人的事,调整了下表情,一副慎重模样,说: “刚才我似乎看见可疑的人影,我想我们还是赶快离开吧。” 朱顺闻之却没多大反应,好一会才反问: “真的?” 那语气里是明显的怀疑。 秦闫心下一跳,表面却不动声色,反倒拉下脸,冷漠说: “你可以不相信,反正他们也肯定认得你,到时候你被抓了,我可不会去救你。” 朱顺似乎真的被说服了,耸耸肩,道: “好吧,正好赶在天黑前去到城东,明儿下午就可以出城。” 秦闫闻之点点头,率先走在前面,感觉朱顺果然拖著刚缓过气来母鸡跟上,不禁松了口气。 事实上,哪有什麽可疑人物,他其实就怕朱顺再继续看那个乐坊选花魁下去,琢磨出味道,勾起了瘾子! 他们教中就有人经营乐坊,也举行过类似的活动,他当时也曾经观摩过。刚开始看著还挺正经的,然一旦到了技艺表演和问答,却极容易出毛病。 比如曾有一个技艺表演竟然是吞吐玉势,问他最自傲的是什麽回答是屁/股晃得销魂,问他最擅长是什麽,竟然答後/庭紧致如处子,甚至还说能现场表演。 当时可真结结实实给他上了一堂课,旁边的老教主还嫌不够,拍拍他的头说小年轻就是要多见识见识,这才他们教“文化”冰山一角,让他很难相信这与早上才教他要比正派人士更文绉绉的是同一人。 他虽然不知道这里是否如他教中人所办的“豪放”,但也不可小觑。他不知道为何朱顺眼瞅著禽兽得很,却一直没给他花开後/庭,但不管何原因,他都得杜绝任何可能引起他起意的情况出现。 然,朱顺……真的是那麽容易被说服的人吗? 朱顺活了这麽一把年纪,也不是白活的,人精著呢。 当晚两人在城东寻了家客栈住下,朱顺就以天气热,想再洗一次澡为由,让秦闫先睡。秦闫不是没怀疑过,然那举办活动广场在城中心,离他们所住足有小半天的路程,他可不相信朱顺还会跑去。况且,活动现在也完事了。 至於朱顺会不会在客栈水井旁洗澡时被黑衣人抓住,秦闫可一点都不担心,祸害千年这话可不白说,他甚至有点恶意想,最好黑衣人真发现他,让他吃点苦头。 可惜,秦闫算漏了一点,那就是,人家乐坊在城中心举办活动,然人家店面,可是在城东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