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吧 ” “怎么能够?老大被他弄成这副样子,我打他几拳怎么能抵这孙子的债?如果不是他……” “没有他我也是这个样子。”盛秋明扶着朋友的肩站起身来,声音很虚弱:“路是我自己选的,不关他的事。” 他的朋友小心翼翼地架着他走了,尧以劼叹了口气,给我泡了一杯水。我接过水,边喝边吐。 他拍着我的背:“当年我倒在寺庙门口,他们泡了一碗甘草,现在我只能就地取材给你加点白糖和食盐。起来吧,今天我约了墓园,要把莹莹旁边那块地买下来。” 他了解我的程度比我于他更深,知道我一旦走起来就很难停下,我陪他去看了半天风水阴阳,又回去工作。 第十二章 43 日子像白开水似的在我身上浇了几天,公安部门给我打来电话,肇事司机已经出院了,他们暂时没能联系上盛秋明,便让我去确认一下案情进展。 盛夏死于一场交通事故,或者,按照盛秋明的话,她死于一场交通意外。 我坐在硬质的塑料椅上,把当天的监控又看了一遍。人行道的红灯即将结束,盛夏背着小书包,穿着一条白色长裙,左手是一个小布袋,右手捏着拳头,站在双目无神的盛秋明身旁。后面有路人撞了她的胳膊一下,她手中的钥匙被打飞落在路中央,她毫不犹豫地跑了过去。 警察的话嗡嗡地在我耳边响,我没办法理解他的意思,只好打电话等方展来处理,自己则是浑浑噩噩地走了。 方展给我回电说明事情地处理结果,那时已经是傍晚了,一盏一盏的路灯延伸向朦胧混沌的天际,我孤身一人在满目琉璃中行走,走了许久才想起自己是开车出门的,车子应该还在酒吧门口。 我想起大半年前,我和盛秋明关系没有那么僵的时候,盛夏在晚饭的时候溜进厨房,正要出来的时候,被她妈振聋发聩地高声喝住:“盛——小——鱼” 小鱼是这孩子的小名,每当严肃紧急的场合,盛秋明就会蹦出这三个字以达到抑扬顿挫的警告意味,盛夏像一只被抓住脖颈的小猫,探着头停在原处。 事情的起因是盛夏溜进厨房,给自己的米饭里舀了一大勺白糖。小孩子多半贪甜,我们怕她蛀了牙,便说了她几句,谁知道她越说越犟,竟然在我们面前摔了碗。 我罚她在桌边站着,她仍是沉着脸气鼓鼓的样子。盛秋明要赶夜班,临走之前对我悄声道:“盛夏下午吃了不少零食,你大可多饿她一会。” 她在桌边罚站,我也做不到当着她的面自顾自吃,便搬了笔记本在桌上办公。过了一会她突然鼻子一皱,抽抽搭搭哭了起来。 我那天工作上有点问题,心情也不好,没怎么理她,但肚子却叫了起来。 叫到第三次的时候,她突然跑进了厨房,肩膀一耸一耸地抱着个碗出来了,我正担心是不是让她站太久了,她捧着碗递给我,吸着鼻涕:“爸爸,我,我错了,你吃饭,饭吧。” 我看了一眼碗里的米饭,上面铺着一层厚厚的白糖。 44 我坐上车,慢慢地开,给方展打了个电话:“方方啊,辛苦你加个班,把我所有的财产和股份,都捐赠给公司,明天就可以生效了。” 我挂了电话,往江滨大桥的方向开去,因为开得慢,被身后的长笛短鸣吵了一路。开到桥口的时候,夜色已经深了,极目所见,来往的车辆寥寥,像是江面上偶尔泛起的波鳞。 桥三分之一处的护栏是合金的,两米多长,挂了把锁,护栏外是为了便于修葺而搭建的站台,我来回注意到这处护栏很多次。 我正要加足马力,一辆出租车突然横在我眼前,下车的人是盛秋明。他冲下来对我吼道:“下车——” 我无所谓地看着他,他跑到另一侧疯狂地拉把手踹门,我开了门,他钻进来坐进副驾驶,“砰”一声关了门。 他目光坚定地看向前方:“无论你现在要做什么,我都陪着你。” 我扯了扯嘴角,换档踩油门一气呵成,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车身与护栏越来越近。 “你毁了我,我也不会放过你。“我把油门踩到最大,眼睛有些模糊。 他在狭小的空间里站起身来,覆过身来紧紧抱着我,我的手从方向盘上滑落下来,听到他挨在我胸膛的心跳,像是即将拥抱我的江流,呜咽而悲怆。 我记得他说过,“尔曹声与名俱灭,不废长江万古流”,却想不起他说这句诗的场景。他喜欢这种孤注一掷的热血,我却敏锐地感到这背后地无我无人的凉薄,我揪着他的耳垂让他再斟酌一遍古诗所用的手法,他之乎者也半天没曰出来,一把抱住我的脖子,冲着我的额头一磕。 我刹了车。 那一刹那我听不到他的心跳声,过了两三秒,他的心脏擂鼓般跳着,他缓缓松开我坐到车座上,像是落水后濒死回生的人,大口大口喘着气。 有一种说法,神将一个人分成两半投入人间,让这原本一体的两人一生流离寻觅。我们也许是被分割的两块阴阳相契的玉佩,可是各自在自己的人间磨损得久了,再也拼合不到原来的样子。 我捂着眼睛,guntang的泪水在掌缝里滑出去:“你走吧,最后一次,我放过你。” 45 我听了尧叔的建议,辞了工作,偶然得到了一份气象观测员的工作,便四处扛着设备边学边干。 一干就是三年。 黄昏的时候,我坐在甲板上,肠胃被摇摇晃晃的海浪搅得七荤八素,咸湿的海风夹杂着海鸟的笑声刮着我的脸庞。我起身打算去睡觉,却瞥见硕大的太阳泡在深碧的海水里,懒懒地染红了整片水天相接之处,灰蒙蒙的雾霭一笔笔不同色调的黄晕,蓦地教我想起一个人躺在浴缸里的场景,暖灯洒在他半截露出水面的身子上,他在水雾里的双眼依然是水,沉璧鲛珠,不复如是。 天涯海角,也有走到尽头的时候。 回去的时候,没想到是白晔接的我,他戴着半张脸那么大的墨镜和鸭舌帽,熟稔地接过我的行李,开车送我回了家。 两人有一搭没一搭地聊着旅途和工作中的见闻,待腹中略感饥饿的时候,他端着白粥和一个炒鸡蛋上了桌。 我们像是一对普通的下了班的夫妻,坐在铺满灰尘的落地窗前,安静地吃晚饭。 我抬头的时候,夕阳落在他的脸上,映得他的轮廓很深,我情不自禁地起身去吻他。 在咫尺之遥,他闭上了眼睛,我却停下了。 他睁开眼,笑着对我说:“既然回来了,就别走了。” 前两天晚上我做了个梦,梦见自己与一个男生隔着一扇窗户,他也许是白晔,也许是盛秋明,总之比印象中黑点,敲着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