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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者朝他比了个大拇指,然后在“预备”声中弯下腰,双手撑在了地上。 枪响的瞬间,蒋天河第一个冲了出去。 四百米要跑一整圈,有经验的前半圈并不会冲太快,林暮调整着呼吸,前半程的速度控制得很好。 中长跑都有跟跑的人,小半圈刚过,林暮眼角余光就瞄到绿茵地上向他跑来的林朝,身为双胞胎亲姐弟,林朝显然没什么太大的集体荣誉感,她只关心林暮能跑第几,边跟着边比划手语。 林暮只好朝她画手指:【别跟着,危险,不要离跑道太近!】 林朝完全不听他的:【加油!加油!快跑!后面要追上来了!】 林暮只好加速,他没太多体力继续跟林朝“对话”,jiejie也不气馁,边跑边手舞足蹈地跟着,林暮过弯道的时候向内瞟了一眼,发现不止林朝,曹湛和安锦城居然也在跟着跑,两人见他回头,一起喊着“加油”“快跑”,跟催命似的。 蒋天河已经落到了第三名,眼看着林暮就要超过他了,蒋天河气的朝还在绿茵地上喊加油的曹湛怒吼:“傻了吧唧!你到底是几班的?!” 曹湛愣了愣,他似乎才反应过来,立马换了目标,大声道:“蒋天河!加油!” 林暮一口气超了过去。 曹湛继续喊:“不好了蒋天河!林暮超过你了!” 蒋天河:“……” 林暮离第二名越来越近,快接近主席台时,广播里突然传出了许一鹭的声音。 小鹭鸟的眼神的确不怎么好,也不知道他怎么看的,居然直接在广播里声嘶力竭地吼着问道:“林暮!你第几了?你跑第几了?!” 还有一百多米就到终点了,最后的冲刺阶段,林暮哪有力气回答,许是身边的人告诉了许一鹭名次,小鹭鸟抓着喇叭不肯放:“超过去了没?!加油啊林暮!超过去啊!” 林暮还真的就跑到了第二名去。 众人:“……” 这赛事广播怎么回事?!预知型的嘛?!! 撞线的时候林暮喘得肺都要吐出来了,第一名是个体育特长生,就是奔着刷新校记录去的,林暮拿了个第二也挺满意,休息了一会儿便去终点登记姓名,林朝和安锦城已经在那儿等他了,两人比林暮还激动,林朝跑得小脸通红,她的喜悦无声,只能拼命比划手指来夸奖弟弟。 【你喝点水。】林暮做了个喝水的姿势,【跑的比我还累。】 安锦城在一旁拧开瓶盖,递了过去。 林朝愣了愣,也没多想,接了水直接递给了林暮。 林暮大大咧咧说了声“谢谢啊”直接仰头灌了半瓶。 安锦城:“……” 陆戎不能去终点接林暮,他得陪在陈美花身边,等颁奖结束,林暮才逆着人流找到观众席上来。 他一边嚷嚷着“让一让啊让一让”一边挤过层层叠叠的人群,好不容易挤到陆戎身边,他把脖子里晃晃悠悠一路的银色奖牌摘下来,塞到了对方的手里。 “可惜不是金的。”林暮叹了口气,得意道,“给你看看啊。” 陆戎还真看了看,笑道:“送给我的?” 林暮:“现在还不行,得在我们教室里挂几天。” 这算是“爱面族”传统,钟和的臭毛病,得了奖都得在班级里展示几天,甭管多大多小,就得让人看看。 陆戎其实也无所谓给不给自己,他重新把奖牌挂到林暮的脖子里,摸到了一手湿汗。 “都晒红了。”陆戎低着头,目光落在了林暮的脖颈处。 林暮抬手摸了摸,嘟囔道:“是晒的比较痛。” 陆戎没说话,他伸出手,掌心盖在了林暮的脖子上,像是要挡着日光似的,替他遮出一抹清凉。 林暮安静地垂着脑袋,他突然问:“你没参加项目?” 陆戎过了一会儿,才道:“我参加不了。” 林暮抬起脸。 陆戎看着他,平静道:“这种热闹的时候,美美更离不开我。” 第四十七章 青春是(一) 周围都是在奋力加油呐喊的学生,只有陆戎、陈美花和林暮安静地坐着看场下的比赛,陆戎似乎已经习惯了,类似“热情洋溢”“肆意张扬”这类词汇永远不可能出现在他的身上。 因为过于安静,过于克制和疏离,于是在整个“青春”里,他都是格格不入的那一个。 横竖不用参加任何项目,陆戎便给班级里大部分人看管重要物品,陈美花在热闹气氛里倒是不容易发病,奶奶兴致勃勃地看比赛,见到眼熟的还会给加油。 反正暂时不用回仓库分管物资,林暮干脆陪着陆戎和陈美花一块儿坐着,他脖子后面那一块被晒得狠了,陆戎一直拿手帮忙捂着降温。 看台上来来回回的学生众多,一有什么热门赛事,就是百人振臂高呼,林暮偶尔关心下自己班级的积分排名,后面的基本都是安锦城在拿分,广播里全是小鹭鸟的激情呐喊声,也不知道他在什么都看不见的情况下到底是怎么播报赛况的。 莫晓晓拿了高一女子跳高组的第五名,虽然没奖牌,但也能加到分数,她最后几跳的时候,几乎半数在cao场的学生都去了,全在给莫晓晓加油鼓劲,李子紧张的腿软,等莫晓晓终于跳完,从垫子上下来时,她就跟个英雄一样,一瘸一拐地抱住了偷偷抹眼泪的李子。 两个女孩儿互相搀扶着回了看台上,自然又是一轮欢天喜地得热烈欢迎,莫晓晓跟领导汇报工作似的,矜持地边打招呼边坐下来,她义肢戴了太久,得松下来歇歇腿。 林暮忍不住问她:“痛不痛?” 莫晓晓满脸是汗,笑的却阳光灿烂:“还行吧,早习惯了,就是运动久了会有酸胀感。”她似乎一点都不在乎,卷起裤腿来给林暮看,“这边容易出汗,义肢就会下滑,所以运动的时长要控制,不能太久。” 女孩截肢的断口处有不少旧的磨痕伤疤,第一眼看上去的确有些视觉冲击,但看久看习惯了倒也并不会觉得有多可怕,一旁的李子在莫晓晓换下的义肢上绑了几面小彩旗,等后者重新戴上的时候,便拥有了一条“啦啦队”似的腿。 “你该去玩玩。”莫晓晓拨弄着义肢上的旗子,转头很认真地看着陆戎,道,“我和李子帮你照顾美美,你就能随便比个什么项目。” 陆戎犹豫了一会儿,还是摇头,他说:“就不给你们添麻烦了。” 莫晓晓慢慢皱起眉,她不是太高兴:“大家都是朋友了,你不要老说这种话,什么麻烦不麻烦的,伤感情。” 陆戎沉默着,也不辩驳,他很少去跟人解释什么,往往别人说他十句,结果都跟一拳打进棉花里似的,连个回音都没有。 莫晓晓不是真的要和他吵架,抱怨一句后便没了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