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害。 但我没想到,吴渊的心计比我想象的还要重。 他暗中搜罗我与老谭联络的证据,并打算将这些都偷偷交给老周。 是我最先反应过来,抢先一步拦住他。 但还是有两张照片被吴渊漏给了寇锦,并送到了老周手中。 我暗骂自己,用情误事,是个废物。 很快,我知道老周对我起了疑心,但他表面默不作声。 只吩咐将我调去缅甸,老周最近也不顺利,他原来收买的那一批缅甸警察高层全部换水,并与部里合作,开始缉毒行动。 老周派我过去,一是手下人手短缺,我尚有用处,二是那边枪火无眼,万一觉得我碍眼,也可以顺手除掉。 走之前,我最后分别见了老谭和她一面。 我交待老谭,我走后要烦他暗中照看阮烟罗,并处理吴渊的事情。 若我死了,麻烦几年后再告诉她,她若忘了,那便正好,若还记挂我,也算有个交代。 老谭骂我乌鸦嘴,但他心中比谁都清楚,我能安然回来的概率,不过20%。 与老谭分手后,我去见了她。 狠狠要了她一次。 连我自己都不得不承认,我是深刻爱上眼前这个人。 我想一走了之,但私心还是使我开口,“阮烟罗,等我。” 我这样对她说,接着,连头也不敢回,转身离开。 在缅甸呆足半年多,期间我一直在国境线帮老周处理毒品。 他现在处境比我想象的还要困难些,寇锦已被她送出国去,接着他竟然也亲自来到缅甸。 一月后,有一批货,数量极大,纯度极高。 老周能否翻身,全看这一局。 他十分重视,甚至不惜亲自前来。 我知道这是最佳机会,联络老谭暗中部署,希望将老周与缅甸黑帮一网打尽。 但我算来算去,却漏算了一个人。 吴渊。 这人是真正铢锱必较,我交代老谭护烟罗周全,他便将吴渊遣返出北城。 但不知这人有何等能力,竟然跑到缅甸,成了黑道供货方的中文翻译。 交易那天,吴渊现身,对方带大批缅甸黑帮。 这样黑吃黑,连老谭也没料到。 交易地点在滇缅交界处一个破旧仓库中,但属于缅甸境内。 交换货款时对方人员大批冲进来,全部穿缅甸警服。 我眼见吴渊从袖口滑出一把手枪,他技术不好,准头差,只打中我左肩膀处。 老周眼疾手快拉住我向外跑,其他人几乎全部被对方击中倒地。 我眼见虎哥被一枪爆头,眼睛大睁直挺挺倒在地上。 事出突然,我与老谭断了联系,即便他们就埋伏在国境线外一公里处。 与老周在内几位幸存者跑到外面,钻入雨林中。 接着,脚下轰的一声,连同泥土和树木一同炸开。 我被冲击波掀翻,在空中不知翻滚几圈,接着狠狠落在地上,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再醒来时,我已被安置在昆明的一所医院内。 老谭正坐在一边闭目养神,我想喊他,却发不出声,轻咳一声,连五脏六腑都是痛的。 “你小子,昏了一个星期,可算是醒了。” 老谭跌跌撞撞走过来,他双眼泛红,应该是熬了许久。 “真是福大命大,老天保佑,老祁啊,你儿子可算醒了。”他双手合十,碎碎念着,“对了,你先别动,我去叫医生。” 连医生也没想到我这样快就醒过来,据他们判断,我有70%的几率会变成植物人。 毕竟当时我距离炸弹太近,冲击波导致内脏大面积破裂出血,几个弹片插入身体,大脑也受到严重损伤。 总而言之一句话,非死即残。 所以,看到我醒来并且没有变成傻子,也难怪老谭这样激动了。 原来,那一日是缅甸如今最大的黑帮与周享交手,对方领头人是云南人,数十年藏于缅甸从不露面。 他们伪装成缅甸警方模样,意图将老周的盘口全部吃下。 地雷爆破后,老谭听到动静,终于以非常时刻警备突袭的缘由进入缅甸国境线,并将对方一并抓获。 “老周呢。”我忍不住问,虽然心中已经知道结果。 老谭看了我一眼,“死了。”又补充,“你们被炸后,他把你拖出来的,最后拿一把枪又冲回工厂了。” 我沉默良久,老谭拍拍我,“这次一箭双雕,部里十分满意,你安心养伤,回去后想去哪个部门随你挑,或者在我手下干。我先回北城,一堆报告等着上交。” 我点点头。 老谭想走,忽然又停下,“祁衍,病好后,我陪你去戒毒所。” 我咧咧嘴,牵引的嘴角生疼,“快滚,老子不用你陪。” 没人知道我是怎么醒过来的,连我自己也难以置信。 我一生鉴定马克思主义,坚持社会主义无神论,但就在刚刚,在我昏迷的时候。 我真真切切见到了她,我看见她身体蜷缩,在一个狭小的房间中努力挖坑。 她手指已经鲜血淋漓,仍然不停挖着。 我只觉得心疼,忍不住想去抱她。 接着,就醒了过来。 半月后,我终于出院,从云南回到北城。 虽然行动还不利索,但已经可以自理。 我拎一个小包,直接到戒毒所,半年后,终于将毒瘾全部戒掉。 出来后第一件事,就是去找她。 如今,我终于可以穿着那身警服,光明正大站在她面前。 原以为她会搬家,但托老谭去查,发现她竟然还在北城,原来的住所。 天还没亮,我已坐在她家门口等待。 早上九点钟,大门终于被打开,她穿一身睡衣,睡眼惺忪,见到我十分吃惊,不确定似的揉了揉眼睛。 我忍不住上前紧紧搂住她,“别怀疑,是我。” “阮烟罗,坐在你门口的感觉真好,我再也找不到比这里更好的地方了。” ----- 啊呀啊呀。已经迫不及待想写两人的番外了,甜到死。 话说,珍珠快满200了,琥珀骨的番外你们有什么建议吗,在纠结写两人分手前还是分手后。 锦灰堆(一) 寇锦二十三岁那年,周享把北城最大的饭店包下来给她庆生。 他知道寇锦正是鲜活的年纪,所以格外嘱咐着人将现场布置的热闹梦幻。 又偷偷准备一辆科尼塞克作为生日礼物。 周享自诩是俗人,活了大半生,竟摸不透一个小女孩的心思。 所以他只好拼命为她花钱。 只要她笑,把命给她周享也心甘情愿。 但最后,饭店没去成。 车,寇锦也没要。 当晚,寇锦穿洗得发白的T恤与